涉暴乱纵火案 两青年弃保潜逃

时间:2024-05-09 00:15:50来源:琛康头条作者:焦点
  中评社香港4月28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涉再有两名牵涉暴乱重案的暴乱16岁被告疑弃保潜逃,他们分别涉企图向警署掷燃烧弹及参与暴动、纵火纵火,案两昨日无故缺席法庭聆讯且失去联络,青年弃保潜逃裁判官昨撤销其担保并颁拘捕令通缉。涉  其中一名疑潜逃的暴乱涉案越南裔16岁中二学生黄临福,被控于去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企图纵火,纵火另被控同日管有三个以酒樽制成的案两燃烧弹。案件昨在九龙城法院原定由控方申请移交区域法院审理,青年弃保潜逃惟黄缺席聆讯。涉  另一案件的暴乱16岁被告曾俊杰,昨亦缺席聆讯。纵火他被控于去年9月22日,案两在旺角参与暴动及纵火。青年弃保潜逃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向上述两名缺席的被告发出拘捕令。  翻查资料,两名疑弃保潜逃的被告,皆由严舜仪批准保释。严官于去年10月15日曾因黄临福未获家庭有效管教而不批准保释,但于12月10日改变主意,批准黄保释,只要求校方、社工承诺安排接送黄于学校宿舍或假日在家居住。至于被控两罪的曾俊杰,去年提堂时即获严官批准保释。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裁判官是基层法院法官,特别是署理主任裁判官更应该经验丰富。他相信有关被告人在申请保释时,开出了很“优厚”的条件,但法庭应该看重的是控方的证据强度,以及辩方并没有合理辩解,从而作出决定。他认为若法庭正确应用法律,应该不会有批准保释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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