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三价就低”房贷新政下,如何避免天价违约金等交易纠纷

时间:2024-04-30 07:59:56来源:琛康头条作者:焦点

原标题:【问答】“三价就低”房贷新政下,三价就低如何避免天价违约金等交易纠纷

问:看到新闻说“三价就低”的问答违约房贷政策出台后,已经有购房人因贷款额度降低导致违约要赔钱,房贷最近打算购房,新政下何签约时针对新政,避免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金等交易纠纷事项?

答:受“三价就低”等上海房贷政策影响,购房人因贷款额度降低导致违约的三价就低纠纷有所增加。

8月7日,问答违约某消费者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房贷此后申请房贷时,新政下何银行最终审批的避免贷款额度从预估的545万降低为268万。277万的金等交易纠纷巨大资金缺口使其无力继续履行合同,损失定金的三价就低同时更可能面临巨额的违约金,故以居间方未告知房贷新政致其蒙受巨额经济损失为由发起投诉。问答违约

为尽可能避免此类纠纷的房贷发生,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特作如下几方面提示:

对于购房人:应全面详尽了解最新的各项购房及相关金融政策,对自身购房资格、资金备付能力等关键要素有了充分把握再出手,尤其对目前银行贷款评估金额可能仅为网签价的50%这一现状要有充分准备。尽可能与业主协商在交易合同中加入“因贷款受限导致无法继续履约,双方可以和平解约而无需承担违约金”的补充条款。

对于置换型业主建议不要选择同步交易,以避免万一买入方因贷款等原因无法继续履约,进而影响自身购入交易的房款支付,造成连环违约。尽量待卖房资金确定到账后再启动买房交易。

对于居间方:签约前应充分告知交易双方最新的房产及金融相关政策,提醒买受方确认好自身购房资格及资金能力,尤其对目前银行贷款评估金额可能仅为网签价的50%这一情况要明确告知购房人。最好是以书面形式并要求交易双方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相关纠纷应积极协调,最大限度让双方降低经济损失。

(柏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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